德州中院发布2015年行政审判白皮书
“民告官”案件胜诉率超三成
2016年05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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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17日讯(记者 张磊) 17日,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2015年度德州市法院行政审判白皮书。2015年,德州两级法院行政案件以判决方式结案346件,其中行政机关实体败诉案件数为119件,实体判决败诉率为34.39%。
  据了解,实体败诉率较高的行政行为类型依次是:行政许可、行政不作为(包括不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行政处罚。其中,行政许可案件和行政不作为案件的行政机关实体败诉率分别为75.00%和48.38%,反映出行政机关在行政许可、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方面存在的问题较为突出。实体败诉率较高的行政管理领域依次是房屋登记、土地、征收补偿、劳动和社会保障、规划等。
  同时,《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指出“不主动做好应诉工作”“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适用法律错误”、“不作为或消极作为”、“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存在不足”是行政机关败诉的主要原因。下附:2015年行政案件十大典型案例。
  1.刘某某诉德州市人民政府不履行行政监督法定职责、共同被告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一案。
  2.胡某某诉庆云县国土资源局不履行监督检查法定职责一案。
  3.原告于某某诉被告宁津县公安局、第三人武某某治安行政处罚一案。
  4.杨某某诉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行政认定一案。
  5.孟某某诉武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抵押登记一案。
  6.王某某、弭某某诉宁津县建设局、宁津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7.原告刘某某与被告夏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行政确认法定职责案。
  8.孙某某诉齐河县民政局婚姻行政登记案。
  9.姜某某、孟某、孟某某诉平原县国土资源局不履行复议决定一案。
  10.赵某某诉临邑县房产管理中心房屋行政登记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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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城>> 领导干部涉9类情形将被谈话或函询
  5月17日,在第六届资本交易大会主会场,工作人员正在为第二天的开幕忙碌着。
  本报记者 马志勇 摄

布场
  本报5月17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国鑫 亚秋) 日前,武城县纪委明确了应当对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或函询的9类情形,涉及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方面。
  9类情形具体包括: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以及工作部署执行推动不力;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或者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不认真履行职责,对重要领域、重点环节、关键岗位权力行使监督不到位,风险防控不力,给工作造成损失;不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存在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用人失察失误;不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评为“较差”以下等次或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民主测评“差”票超过20%;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存在“四风”问题;通过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监督检查和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发现的涉及领导干部的轻微问题线索以及其他需要谈话或函询的情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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