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频频“惊魂” 打了谁的脸
2016年05月18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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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波
近日,滕州三名市民经历了一场险情,他们突然被困电梯内,而手机也收不到信号。幸亏有外面的人听到电梯内有声音找来到消防救援人员,最后将三人被平安救出。
近年来全国范围内的电梯安全事故频频发生,很多夺人性命的电梯事故背后,是安全意识与责任心严重缺失的恶性表现。现实生活中使用率如此之高的电梯,却变成“要命”的工具,舆论汹汹之下,矛头直指相关部门的“不作为”。湖北荆州“7.26”自动扶梯发生的一起“惨剧”,就曾经强烈震撼了公众的神经,更惊醒了职能部门,一场规模浩大的电梯安全大排查席卷全国。这对于老百姓来说,当然是件好事。而一旦轰轰烈烈的“专项”执法行动过后,相关部门的后续监管措施不能及时跟进,“运动式”执法功效很快就烟消云散了。
报道中被困电梯的三位市民当试图拨打电话求救的时候,信号无法正常接收,其惊恐程度可想而知。所幸有人路过听到电梯内的求救声及时拨打了报警电话。经历了如此恐怖的电梯“惊魂”之后,这三位朋友以后会不会对乘坐电梯产生“畏惧心理”,还真说不定。而真正令人担忧的,不仅仅是这样的电梯“惊魂剧情”,不知道何时就由自己变身为“主角”,倾情演绎一把或许是此生最刻骨铭心的“惊心动魄”。而且事故背后隐藏的“职责冷漠”,尤其叫人感到毛骨悚然又愤恨难当。
笔者无意无端揣测滕州学院路贵和花园小区这部电梯的问题究竟是何原因,责任由谁承担,只是就此现象给涉事部门敲一下安全“警钟”。事实上,电梯运行的每一起安全事故里面,都或明或暗地隐藏着相关部门“职责意识、责任意识、规则意识、使命意识、服务意识”的严重缺失。政府主管部门必须建立健全问责机制,以强有力的监督与处罚措施有效封堵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的渎职懈怠,以及相关的违规违法行为。让不负责任的单位和责任人付出巨大的代价,才能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为今之计,滕州学院路贵和花园小区的电梯“惊魂事件”,还是需要职能部门积极介入,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厘清各涉事单位的权责界限,尽快查明所在电梯发生事故的原因,及时予以修复。否则,电梯“惊魂”的剧情是否还会再度上演,只能成为公众心中一个未知的“悬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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