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种保险对拼车有用
2016年05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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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在拼车关系中,一般情况下搭车人都属于“本车人员”的范畴,因此无法通过强制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得到赔偿。但是,当所拼车辆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搭车人所受的损害就属于其他车辆投保的强制险或第三者险的承保范围,因此能否得到赔偿以及得到多少赔偿要取决于对方车辆的保险情况。
  2、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险) 
  车上人员责任险,又称乘客险或座位险,是车险附加条款之一,在性质上属于商业险。它针对的就是车内乘客发生的意外伤害。该保险的优点是:不指定具体乘员,只要车上乘客发生人身伤亡都负责赔偿。这对于保障拼车双方的利益是最适合不过的。但要注意的是,由于所有私家车都是以非营运车辆身份参加保险,在有偿拼车情况下,保险公司可能会将收取对价的行为认为非法营运而不予理赔。 
  3、短期意外保险 
  车上人员责任险是车主购买的,由于是否购买取决于车主,而且这份保险的赔偿金额比较低,因此,为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利益,搭车人还可以在拼车期开始前自行购买一份短期意外保险,该种保险的保险期限灵活,搭车人可以自行选择较为合适的期限。 
  友情提示:拼车保险加强版 
  为了能够使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和及时救济,建议“拼车族”在拼车前及拼车过程中注意以下几点: 
  1.查验并记录车辆已有的保险情况,未保险的最好提前投保。搭车人要注意提前了解所搭车辆的保险情况,并查验保险的赔偿限额、保险期间和免赔事项等。 
  2.熟悉交通法规,注意搜集证据。一旦发生事故,应能迅速判断出事故的责任方和过错方,并采取拍照、录音等适当措施及时保全证据,为索赔做好充分准备。 
  3.在充分做好保险准备的同时,在拼车出行时,还应该尽量选择知根知底、驾驶技术过硬、车况良好、为人诚信负责的拼车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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