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花种罂粟,“爱美”也违法
2016年05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宋某在民警提醒下铲除罂粟。(图片由警方提供)
     本报5月18日讯(记者 殷萍 通讯员 齐林新 王勇) 觉得罂粟花漂亮,爱花的宋某找人要来罂粟种子,在家中院内种了20株罂粟。本以为没什么事,却被入户走访的民警发现,结果不光花被铲除,他还被训诫。
  5月17日上午,黄岛公安分局六汪派出所民警到辖区内的村庄入户走访,在村民宋某家中,他们赫然发现一小片已经开花的罂粟。经了解,宋某非常喜欢养花,他觉得罂粟花非常漂亮,就向别人要了一些罂粟种子,种在了自家小院里,经过他的悉心照顾,现在罂粟已经开花了。民警给宋某讲解法律法规,他才知道私自种植罂粟属于违法行为。经过清点,宋某共种植罂粟20棵,鉴于数量较少,且在民警提醒后立即自行铲除,民警给予宋某教育训诫。
  民警介绍,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应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但如果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另据《刑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3000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因此,民警提醒广大群众,切勿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如果已经种植了罂粟花,请尽早自行铲除销毁;若发现有人非法种植罂粟,可到向警方举报。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