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路法院成功调解交通事故纠纷案
一手托两家,“撮合”来80万赔偿金
2016年05月26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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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现场。 通讯员 郭玲 摄
近年来,随着交通工具的不断增多,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也频繁发生。近日,商河县人民法院郑路法庭受理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在王心舸庭长的细心调解下,被告最终赔偿原告各项费用共计80万元。
本报通讯员 郭玲
原本回老家过节
却和家人阴阳两隔
2015年春节,在湖北做生意的张某乘朋友钱某的车回商河与家人团聚,行驶途中与李某驾驶的车辆相撞,张某因伤势过重当场死亡。
事发后,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钱某承担次要责任,张某无责任。
据了解,张某有年迈的老母、年轻的妻子和两个年幼的儿子,出事后一家人精神几乎崩溃,整日以泪洗面,张某的妻子甚至对生活失去了信心。
张某家人为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向商河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要求李某赔偿各项费用80余万元。
该案受理后,由郑路法庭庭长王心舸承办。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王心舸得知,被告李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羁押在商河看守所,其妻子作为委托代理人到庭应诉。
李某车辆虽投保了“全险”,但因系醉酒驾驶,保险公司是拒赔的,这样无疑增大了被告的赔偿压力。失去丈夫的悲痛,使原告对李某恨之入骨,并希望法院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另案处理)。
劝了被告劝原告
最终协调来80万赔偿
经开庭审理,原告仍然坚持已见,不同意调解,要求法院判决;而被告却因原告提出的赔偿额度过高,赔偿能力有限,调解未果。
因原告在湖北工作,家人来商河一趟不容易,王心舸还是想尽量做好调解工作,力求和解处理,以减少当事人的往返之苦。
庭审结束后,王心舸再次趁热打铁做被告之妻的工作,“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因你丈夫的醉酒驾驶,使原告失去了家里唯一的顶梁柱,孩子没有了父亲,老人失去了孩子,你们应该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如果你的亲朋好友遇到这种情况会怎么办?你们只有想方设法、快速及时地依法赔偿原告一家,让死者家人得到安慰,你的诚心打动了原告,才能取得原告对你丈夫的谅解,才可以减轻对他的刑事处罚。你们应好好考虑一下。”
经过王心舸的劝说,被告一方口气有所松动,协调有望。
之后,王心舸又开始做原告的工作,表示交通事故是谁也不愿发生的,既然发生了就要冷静、理性面对。对对方的仇视只能让自己更痛苦,只有多一点理解和宽容,才能把伤痛慢慢放下。为了两个可爱的孩子,大人还得好好生活,那样才是对丈夫的最好告慰。
王心舸耐心暖人的话语,深深打动了双方。经进一步做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一次性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80万元。
张某家人第二天来领赔偿金时,感动的潸然泪下。从她们的表情中,看到的是她们失去亲人的悲痛,同时还有她们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对王心舸倾情化解的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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