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带过期食品竟要求超市赔偿
一消费者欲用“调包计”牟利,被执法人员识破
2016年05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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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25日讯(记者 秦雪丽 通讯员 孙丕涛 高斐) 近日,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一消费者投诉,称在家家悦、银座等超市购买的商品为过期产品,要求对其进行十倍赔偿。果真如此吗?执法人员经过调查后发现,该消费者使用的是“调包计”,欲以欺诈手段牟利。 
  该消费者投诉称,在这两家超市分别买了面包和一些盒装干果,回到家却发现都过期了,要求对方给予赔偿。在接到消费者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赶到上述超市进行调查落实,通过调取超市的进货和销售记录,发现该两家超市都没购进该消费者所购批次的产品,其中有一家超市,购进了七件产品,却显示销售出了八件,很是蹊跷。 
  执法人员立即调取监控录相,发现该消费者根本没有购买超市内的产品,而是自己带了过期的产品到超市柜台结账,打出发票后,再持发票到执法部门投诉,欲以此获得利益,其行为涉嫌诈骗。伎俩被戳穿后,该消费者也非常尴尬。目前,该案件正在处理中。 
  执法人员在此提醒,举报过期食品是公民的正当权利和义务,但是举报应有理有据,不应弄虚作假,更不能将此作为获利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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