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籍中小学生入学不限户口地
□此后学区只按房产证地址划分,报名时不要求房产证与户口一致□民办学校报名时间统一为7月4日至10日,每人只能报一所学校
2016年05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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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日,张店区《2016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称意见)发布,《意见》对张店区2016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基本要求等做出了要求,并公布了公办学校、民办学校的招生报名时间。据了解,此次张店户口新生入学以房产证为准,不再要求户口和房产证一致。
  本报记者 樊舒瑜 
通讯员 肖玉泉

未划入学区适龄儿童
须单独报名

  意见指出,招生对象上,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入学年龄范围为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收2016年完成小学五年级学业的学生。
  据了解,今年张店中小学划区只看房产证地址,针对张店户口的新生,不再要求其户口地址与房产证上一致,即户口不在住址地,凭借房产证也可在附近学区入学报名。
  其中,公办小学招生预报名时间为7月5日至7月7日,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或其他房屋有效证件)、儿童预防接种证于规定时间到2015年划定的小学内进行预报名。若学校预报名人数大大超出学校办学规模时调剂安排部分学生。调剂安排顺序依次为:1.无房产证、交房入住证明时间晚者;2.房产证签发日期晚者。
  2015年未划定学区的散居适龄儿童于7月5日-7月7日统一到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预报名,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8月15日前发放入学通知书。
外转入学生升初中
7月11日开始预报名

  公办初中预报名时间方面,具有张店户口的小学五年级学生于3月至4月中旬将户口簿、房产证(或其他房屋有效证件)交毕业小学,由毕业小学按规定时间集体预报名;张店区外小学完成五年级学业且取得张店户口、房产需在张店升入初中一年级的学生(简称“外转入学生”),于2016年7月11至7月22日(工作日期间)由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或其他房屋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学校学籍证明1份预报名。
  预报名结束后,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依据2015年各初中学校学区范围对预报名学生进行预分配,当某学校预分配人数大大超出学校办学规模时调剂安排部分学生。调剂安排顺序依次为:1.无房产证、交房入住证明时间晚者;2.房产证签发日期晚者。
报两所民办学校将被取消资格
  张店区民办学校的招生报名时间为7月4日至7月10日,全区统一录取时间为7月16日上午9:00。
  工作程序上,各民办学校于6月10日前上报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2016年招生计划,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根据各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规模及近年招生情况等因素审批学校招生计划。
  非当年完成五年级学业的学生不得填报民办学校。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每人只能报一所民办学校,若出现一人填报两所民办学校的,取消该生的录取资格。具体录取办法根据《2016年张店地区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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