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站铁塔将成为建筑物必备配套
山东颁布全国首个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
2016年05月26日 来源:
齐鲁晚报

【PDF版】
4月26日,全国首个经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审批通过的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山东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由省住建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这标志着基站铁塔等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将像水、电、气、暖等市政基础设施一样正式成为建筑物的必备配套。该规范由山东铁塔公司提议申请,省通信管理局大力支持和积极推动,经过建设标准请示、标准编制立项、标准编制、内部意见征求、内部评审、网上公示、专家评审、国家住建部强标审批等八大环节,历时1年零3个月得以完成。
这个全国首发的《规范》用七个章节对各类新建建筑物的移动通信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了统一规定,明确了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相关技术要求,实现了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与新建建筑物“四同步”。
三条强规保证移动通信基础设施配建
强规一: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应与建筑物“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标志着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建筑物必备的项目配套重新回归公用基础设施行列,规范了山东省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秩序,推动了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避免了重复建设。
强规二:公共交通类重点场所(地铁、铁路、高速公路、机场、车站)、大型场馆、多业主共同使用的商住楼、党政机关建筑以及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其它大型建筑物,均应建设室内分布系统基础设施,明确要求重点场所等建筑物必须为室内分布建设预留空间。
强规三:对通信机房、室分机房、通信电源、通信管线、屋面设施等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标准进行了规范。该技术标准适用于各种新建民用建筑、工业建筑的移动通信基站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室内分布系统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既有建筑物的改建、扩建工程也可参照执行,标志着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从此有据可依。
铁塔公司出具验收意见
《规范》规定,建筑物方案设计应充分考虑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需求。拟建建筑物是否需要作为移动通信基站站址,由各地市铁塔公司确定并出具《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意见书》,该意见书应作为后续方案设计审批、施工图纸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在建筑物竣工时由铁塔公司对移动通信基础设施进行验收,没有铁塔公司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建设项目不得通过总体验收。这就意味着基站铁塔等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将像水、电、气、暖等一样正式成为建筑物的必备配套,建设项目没有通过铁塔公司等部门的验收、没有实现移动通信网络的覆盖,会直接影响到新建小区、商务楼宇等房地产项目的销售与使用,直接影响到各类公共交通重点场所、大型场馆以及党政机关等建筑的投产与运营。
社会公共设施共建共享
《规范》明确绿地、路灯杆等公共设施,应能根据需要用于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使用。这条标准实现了与政府单位的共建共享,可以在绿地中建设监控、交通信号指示灯、路灯为一体的美化塔,在有效满足三家运营商需求的前提下,同时满足了社会相关单位的需求,有效避免了相关设施的重复建设,实现了国有资产价值最大化,显著提升了行业效益和社会效益,彰显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成效。(作者:姜嘉功 石运勇 于天一)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