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合“不拘小节”要不得
2016年06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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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玉山

  早晨在公交站点等车,忽然闻到身边的垃圾箱里散发出浓浓的烧垃圾杂物的异味。原来是一个等车的乘客看到车来了,急慌慌地将手中燃着的香烟随手丢进垃圾箱里,幸亏附近有一个环卫工眼疾手快,将垃圾箱里的燃烧物用扫帚扑打灭掉,没有造成更大的事故。
  无独有偶,前不久笔者还目睹了这样一件事:有人在行驶的车上将一个烟头扔了出来,正好扔到一个骑着电动车的市民身上,将其上衣烧了一个大洞……
  我们不便妄加猜测随意扔燃烧着的香烟的市民素质有问题,可是,他们的这种“不拘小节”反映出其思想麻痹和大大咧咧不管不顾的意识,这是不容置疑的。常言道:祸端常发乎于忽微。这种随意扔燃着的香烟看上去是一个人的不拘小节,可是,这种不拘小节包涵着疏忽大意,不仅会影响整洁环境,而且可能会留下安全隐患,甚至酿成大的事故。作为一个市民,在公共场合都应该自觉地约束自己,切实认识到小节的影响并不小。人人都这么想,并且自觉地落到实处,相信这种“不拘小节”的行为会大大减少,乃至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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