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给买衣服,女孩怒告情人强奸
2016年06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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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6月6日讯(记者 赵兴超 通讯员 罗路君) 6月5日晚,一名60后外地男子携90后情人来泰山旅游,女子在泰安一大型商场想买一件400多元的衣服时,男子磨磨蹭蹭不肯掏钱惹怒了女子,两人发生争吵。女子一怒之下报警,称自己被男子强奸了。
  泰安市公安局站前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民警到报警人所住宾馆。当民警来到报警人所住房间时,只见一年轻女子和一位叔叔级的男人嘻嘻哈哈吃着水果。民警询问女子怎么回事时,报警女子笑着指着男子说:是他强奸了我。
  民警有些莫名其妙。男子有些尴尬地解释说,他们两人来自浙江,到泰安旅游,是情人关系。晚上他们到宾馆附近的商场购物,女子看中了一件400多元的上衣。男子觉得女孩有一件类似的上衣,买了也穿不着,付款时有些不情愿,女孩不高兴了,和男子吵闹起来。
  女孩也当着民警面承认了男子的说法。女孩向民警诉苦说,自己是一名90后的女孩,而对方是60后的“老年人”,他就是不知道让着自己,400多元都舍不得,不像个男人。
  民警批评了两人的不理智行为,劝告两人的情人关系是道德问题,不在民警的管辖范围之内。民警奉劝二人有矛盾自己解决,乱报警是违法的,如果再犯将被处以行政拘留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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