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变“草原”,河长看到了吗
2016年06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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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4日《齐鲁晚报》在头版用醒目的图片新闻,报道了腊山分洪道部分河段被浮萍污染的情况。报道说:全长超过3公里的河段漂满浮萍,远远望去如同“草原”。要知道,这段河流经2011年的整治后,曾是河水干净,景色优美,可时间不长,从2013年起,上游活水减少加上污水排放,导致河水富营养化,每到夏天便有大量浮萍聚集,直到今年仍未得到有效整治。
  看了这则报道,图片让我心痛难忍,文字让我百思不解。首先,2011年才整治好的河道怎么两年后又被污染?如此岂不是劳民又伤财?其次,再次污染又三年了,怎么就没人管没人问了?再次,上游河水减少或许是富营养化的原因,可当初整治时难道就没有想到并采取相应的防范举措?第四,污水排放和浮萍打捞应当发现后立刻采取措施,怎么非得等到记者采访才“准备截污和局部打捞”?如此说来说去,难怪就让我等百思不解了。
  整治,污染;再整治,再污染;这是以往很多河道整治中循环往复的老路,这种路子既劳民伤财又后患无穷,真不知道相关部门为何就不能吃一堑长一智,让整治效果长效化。
  由河道变“草原”让我想起了2012年市政府实施的“河长、河段长”责任制。记得那年8月曾对城区65条河道、170个河段实施全覆盖管理,并设立河长制公示牌,各区政府主要领导兼任辖区总河长,分管领导兼任副总河长,相关街道党工委书记兼任河段长。同时还明确了相关职责,并实施严格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中,考核不合格的,由相关部门约谈责任人或实施问责并予以通报。如今四年过去了,不知道这“河长、河段长”责任制实行得怎么样,不知道腊山分洪道归哪位河长、哪位河段长负责,更不知道他们又是怎么负责的,但愿这种看似热热闹闹的责任制别在开始之时就是结束之日,还望他们尽快负起责任,把被污染的河道整治好。
  由河道变“草原”,又让我想起了前不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济南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城区37条黑臭水体确定了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的完成时限,并“将对整治效果组织公众调查,并依据调查情况和监测数据向社会公布评估结论”。不知道腊山分洪道在不在37条河道之内,但假如任其继续排污,假如浮萍打捞不及时,势必会使得这条河道变成黑臭水体,但愿相关部门能尽快行动,别再等靠,把防患于未然落实到行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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