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0日讯(记者 柳斌 通讯员 于建勇) “真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现在说什么也晚了!”6月20日上午,在海阳市看守所内,罪犯孙某透过厚厚的铁窗这样对民警说。
孙某今年48岁,今年1月28日中午,他参加朋友孩子的婚宴,酒后驾车回家,将行人李某撞成重伤。由此,海阳市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孙某告诉民警:被判缓刑后,他曾“老实”了一段时间。但不久我便觉得出门不开车太别扭,不出远门偷偷开开没事。这样便在明知无证驾车违法的情况下,偷偷开车出门办事。不料6月18日晚,因无证并且酒后驾驶,让你们抓着了。
社区矫正机关认为孙某的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提请法院依照有关规定撤消其缓刑,收监执行其原判刑期。法院依法裁定对其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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