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诉调对接中心“速裁”办案
在诉讼以前调解纠纷更简单快捷
2016年06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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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28日讯(记者 张琪 通讯员 张景伟) 在我国历史文化中,人们崇尚“和为贵”“让为贤”,不到万不得已不愿对簿公堂。不过实践证明,许多民间纠纷通过诉讼方式往往难以处理,但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效果更好。这是28日,记者从全市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全市两级法院,积极推进和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建设,在全面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基础上,全部建立了诉调对接中心,各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截至5月底,全市法院共建立诉讼指导分流室55个,人民调解室67个,司法确认室53个,法官工作室71个。两级法院普遍建立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聘请、邀请调解员1136人。驻院、驻庭调解员101人。市中院主动与市人民银行、市保险协会、公安交警、知产局、商务局、文广新局、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市妇联、市卫计委、市消协11个部门联系对接,分别就金融、保险、交通事故、专利、涉外商事、著作权、劳动争议、婚姻家庭、医疗、消费者权益10类纠纷建立调解委员会。已成功委托调解结案155件。
  截至5月底,全市基层法院已分流纠纷1623件,占一审民商事案件收案总数的6.8%;诉前委派调解成功684件,诉中委托调解成功334件,两项合计占一审民商事收案总数的4.26%。
  据市中院立案庭庭长赵秀红介绍,相对于诉讼而言,在诉讼以前调解纠纷简单快捷,诉前调解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对调解组织主持达成的诉前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依法向调解组织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与判决具有的同等法律效力,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确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另外,会上同时启动了全市金融消费者权益纠纷诉调对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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