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办税务登记营业执照不保
2016年06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6月28日讯(记者 吕璐) 28日,青岛市工商局与青岛国地税签署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今后失信企业将受到工商和税务部门的联合惩戒。
  28日,青岛市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签署了《关于对失信企业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这是青岛市在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方面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
  根据《合作备忘录》,对税务部门推送的税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工商部门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经税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经税务部门提请,由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对工商部门推送的市场主体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以及吊销营业执照信息,税务部门将与税务管理系统中数据进行比对,对异常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将工商部门推送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中符合条件的列入税务稽查异常对象名录库加强稽查。
  近期,工商、税务部门将通过信息交换机制共享连续两年未年报、未报税的企业信息,在此基础上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开展清理工作。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