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千清
29日,菏泽召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确定6月30日零时,在11家城市公立医院(市级医院6家,包括市立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牡丹区区级医院5家,包括牡丹人民医院、牡丹区中医医院、牡丹区中心医院、牡丹区精神病医院、牡丹区妇幼保健院)启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报销政策。
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涉4000个左右项目
据悉,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是此次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此次调整总的原则是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即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中药饮片除外),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检验价格,提高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
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的主要内容,菏泽市物价局副局长郑守存作了介绍。他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方面,除医技诊疗类中的X线检查、超声检查和检验收费没有调整外,综合诊疗类、临床诊疗类、中医及民族诊疗类进行了上调。对医技诊疗类中CT、磁共振、核医学、放射治疗项目进行了下调,共涉及调整项目4000个左右。
具体情况是提高了诊察、护理、手术、床位等项目价格,降低CT、磁共振、核医学、放射治疗等大型设备检查价格;除医技诊疗类中的X线检查、超声检查和检验收费项目外相应调整了一般检查治疗、临床诊疗、中医、精神、物理治疗与康复等项目价格,这类项目价格参照省属医院价格执行;为促进中医事业发展,单独设立了中医辩证论治费、中药饮片调配费,并保留中药饮片加成政策;对部分项目进行了优化组合,将挂号费并入诊察费,不再单设挂号费,诊察费分设西医诊察费、中医辨证论治费、急诊诊察费、住院诊察费,对单纯购药及慢性病病人定期检查等不需提供新的治疗方案的,设立便民门诊。
郑守存说,新的政策实施后,会出现“两降一升”的情况,即患者的药品费用降低、大型设备检查费降低,医疗服务费用增加。不过,从普遍的角度来看,患者的总体负担会降低。
医保支付范围再扩大
减轻参保人员负担
据悉,此次改革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病程较长、住院费用较高、个人负担可能增加的特殊病种,积极跟进监测,有针对性地采取应对措施,总体上保持患者待遇稳定。同时,继续深入推进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扩大按病种付费病种数和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的覆盖面。
菏泽市人社局副局长王霞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一个关键点就是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和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由此造成的公立医院收入降低,通过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加以弥补。针对这一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断完善医疗保险支付政策,积极搞好与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医疗控费统筹的衔接和配套联动,及时将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目前,人社部门组织专门人员正将调整价格后的4类5499项医疗服务项目,确保2016年6月30日零点起参保人员按新标准正常报销。逐步扩大按病种付费病种和参保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范围,2016年力争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50种,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
同时,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一方面是,建立居民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制度。从2016年1月1日起,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15万元和居民大病保险补偿30万元的基础上,参保居民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再给予20万元的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居民最高补偿限额达到65万元;另一方面是,努力提高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从2016年1月1日,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8万元提高到10万元,大额医疗救助由12万元提高到40万元。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职工最高支付限额由2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此外,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还就公立医院体制管理、编制人事制度、绩效考核以及如何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等方面的改革情况进行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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