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可使用枪械为减少伤害以劝服为主
2016年07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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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市兰山区公安分局多位民警告诉记者,像王某这样手持凶器暴力袭警时,出警民警完全可依法依规使用枪械。使用枪械,民警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安全,但对嫌疑人的损伤程度就不易控制,可能会对其本人以及家庭造成巨大的伤害。正是考虑到这一点,石登超和其他出警警员选择对嫌疑人以劝服为主,使用最低限度的武力,结果王某却拒不听劝,还砍伤了民警。
  王某同村多位村民介绍,王某今年46岁,其父母早亡,因他性格古怪,妻子在五六年前就已经与他离婚,两人育有一个儿子。“他离婚后啥活儿也不干,一开始靠村里的商店赊账过日子,始终不还钱后也没人再敢给他赊账。村里人都不跟他搭话,生怕惹祸上身”。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王某还曾称中央军委某原副主席是他的叔叔。为了要政府资助和这位“叔叔”的电话,去年他多次到临沂市政府和临沂市电视台去闹,有一次还带着一把长柄斧头到了市政府办公楼,后被民警送回了村里。
  “王某被抓是迟早的事。”一位村民说,这次王某用的是一把新的短柄斧头,应该是早准备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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