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三年,泰山公馆还没办房产证
上百业主到售楼处讨说法,开发商方没出面解释
2016年07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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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7月3日讯(本报记者) 2日,泰山公馆业主集体再次要求开发商出面,解决未按合同如约办理房产证的问题,开发商始终未出面。合同约定的办理时间为交房后720天,已超期一年多。
  2日,在泰山公馆小区售楼处,已经入住的上百名业主,联合要求开发商出面,解决已经拖延一年多没有兑现的房产证办理等问题。小区业主们说,小区一期业主购房时是2013年左右,购房时就被告知,会办理房产证。而距离交房时间已经过去三年多时间,开发商迟迟没有把办理房产证问题提上日程,没有和业主说明什么时候办理、为什么不办理。许多业主在结婚时入住,如今孩子已经会走路,还没拿到房产证,对今后孩子入学等都有影响。
  “办理房产证是我们的正当权利,而且写在了合同里。”业主周女士说。小区一期业主刘先生,代表众人拿出了泰山公馆与业主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第二十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720日内,保证买受人办理该商品房的所有权转移登记。
  业主们反映,他们曾多次找开发商协商,询问办理房产证的相关问题,但开发商的态度却让业主们很难接受。“开发商让我们找物业,物业让我们找开发商,他们本来就是一家,还来回踢皮球。”业主张先生说。
  在小区售楼处,工作人员称开发商在小区一座二层楼,房产证问题要找楼内相关人员。记者与业主一同来到开发商所在小楼,楼内屋门紧锁,始终没有人员出面接待业主,解答房产证问题。业主们表示,将保留诉诸法律维权的权利,希望开发商能主动出面处理。律师称,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了双方权利义务,开发商就应当履行合同,否则业主有权走法律程序索要违约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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