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4日讯(通讯员 柴志军) 威海市自2016年起高职院校实行生均财政拨款机制。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等全部实行生均财政拨款机制,在全省率先实现教育财政拨款制度全覆盖。 2014年1月1日起,威海市实行中职、普通高中生均财政拨款制,比山东省规定时间提前一年;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学前教育生均财政拨款制,目前省里尚无明确时间安排;义务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均严格按山东省规定时间实施。
目前,威海义务教育生均财政拨款为小学910元、初中1110元,均超省定标准200元;普通高中标准为1000元,超省标100元;学前教育公办幼儿园1200元、公办性质幼儿园800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500元,在全省已实行生均财政拨款制度的地市中名列前茅;中、高职教育严格按省定标准执行。在省教育厅最新公布的教育经费统计中,威海普通中小学、普通高中及中、高等职业学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均名列全省第一;幼儿园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列全省第2,仅次于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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