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出台“最严”有偿家教禁令
老师违规 校长也得“连坐”
2016年07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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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7月4日讯(记者 甘倩茹 通讯员 胡杰) 近日,滕州市教育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通知,从6月底开始,开展为期3个月的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专项集中治理行动。
  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整治活动滕州市教育、公安、人社部门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类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全面督查,对各学校在职教师进行不定期调度抽查。为了更好地方便市民和家长监督,督查组还设立专门办公室和举报电话,市民可对有偿家教行为进行举报。
  对于各级各类学校的在职教师和教育培训机构从事有偿家教,一经查实,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严惩。其中,对于普通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由所在学校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退回违规所得,年终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降一级教师职务聘任,三年内不得晋升职务,并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对于学校干部、教科研人员、特级教师、名教师、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从事有偿家教的,除了按照普通教师处理规定处理外,将给予免除学校干部职务,教科研人员调离教科研岗位,取消特级教师、名教师、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相应称号等处理措施。
  在对直接当事人严肃查处的同时,还要严肃追究镇街教委办、学校的管理责任。对于镇街教委办、各学校所属教师有从事有偿家教行为的,除按规定扣除综合督导评估相应分值外,给予有关教委办和学校全市通报批评,并对学校当年评先树优落实“一票否决”,并根据造成的影响和后果,给予教委办主任、学校校长诫勉谈话、停职检查直至免除职务等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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