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火车无安全带,防护员不见人
游乐设施隐患不小,缺少监管标准
2016年07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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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消费价格不菲,遍地开花的儿童游乐设施最让人担忧的莫过于安全。此前,国内多地曾出现过小游乐设施伤人事故。
  齐鲁晚报记者在济南商场及街头的儿童游乐场所走访发现,许多游乐设施的确隐患重重。在泉城路一处游乐场中,小火车、卡通车上都没有装安全带,游乐设施旁没有安全防护人员,在商家贴的告示牌上,列举了像家长陪同、有病史者不能参与等注意事项,并明确表示“如有事故,概不负责”。
  随着儿童手足口病发病率越来越高,游乐场的卫生安全也引人担忧。像海洋球池、决明子沙池等场所,消毒稍不严格就容易形成交叉感染。
  据了解,像商场、超市、广场等场所的儿童游乐设施目前并没有统一的监管部门和标准。济南市质监局工作人员表示,国家《特种设备安全法》中仅将高空及高速运转的大型游乐设施纳入了监管范围,对于平均运行线速度小于2米/秒、运行高度距地面不足2米的小型游乐设施并没有说明,所以无法进行安全监管。
  齐鲁晚报记者咨询了几家商场和超市,对于儿童游乐设施进驻后出了问题谁负责,商场方面皆称对此没有义务。而对于生产厂家来说,除了有质量方面一定期限的售后服务,其他日常维护还得由购买者自己负责。
  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伟称,根据《侵权责任法》和《民法通则》,租赁商场内外场地从事儿童游乐经营,如果出现设备事故导致消费者受伤,经营方应对此负责,但商场在选择入驻商家时有注意的义务,“若随便租给没有资质的个人,出了问题商场是要承担责任的。若因质量问题,还要看设备有没有超过使用期来判定厂家需不需要负责。”
  另外,在国家出台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共规定了7大类28小类公共场所,其中并没有小型儿童游乐场所的表述,在卫生监管上这里也成了盲区。
      本报记者 于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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