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济南的金融秩序,市经侦支队将开展打击信用卡诈骗犯罪的专项行动。全市信用卡恶意透支人员,从即日起30日之内应主动到发卡银行还清欠款,对于超过通告期限仍未还清欠款达到立案起诉标准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立案。对此,您怎么看?
信用卡滥发滥用
银行也有责任
@赵连卿:信用卡被恶意透支,银行方面也有责任。如今,在商场、超市门口甚至马路上都有推销办理信用卡的,简单填好一张表就能办理信用卡,而且还有精美礼品赠送,让不少办卡者趋之若鹜。但试问,银行在信用卡办理方面履行了何种手续?信用卡的授信额度又是如何与收入水平挂钩的呢?如果办理信用卡时仿佛是在批发,使用过程中又缺少必要的监管手段,信用卡又如何承载“信用”的涵义呢?
@徐可顺:各个发卡银行以后不要单纯追求发卡总量的多少了,好像谁发的卡多,就证明谁的实力雄厚似的。银行严格审核、管住发卡“质”的关,把“量”的追求降下来,还款流动性差、恶意透支的客户自然就被拒之门外了。所以,某些银行与其事后求助公安机关打击,不如把好发卡关,减少不良客户量,这就是所谓的源头治理。
加大打击力度
宣传信用知识
@王朝:现实生活中,越来越多的人办理了信用卡。信用卡确实给广大市民带来了极大方便,但也不得不承认,个别人员为满足一己之私恶意透支信用卡。这实际上是一种诈骗行为,如果不及时悔改,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因此,相关部门应在预防上加大监管力度,堵住犯罪的源头。对于广大市民来说,在面对信用卡时,不能有丝毫的邪念与贪婪,更不能耍小聪明。
@庄秋燕:应建立诚信系统,使恶意透支者未来的生活因自身的失信行为受到强力制约。强化执法追究的手段,加强惩处力度,真正让恶意透支者受到震慑,感到惊恐。除了这些事后追究的措施之外,金融部门自身应提高警惕,有效防范恶意透支的发生。事前监管未雨绸缪,比遭受损失后将责任转嫁给公安部门会更好。职能部门应将责任前置,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普法到位了,也能在很大程度上减少恶意透支的发生率。
@韩继联:为整顿信用卡市场,减少犯罪的发生,开展信用卡使用的法律法规教育刻不容缓,要开展诚信教育,劝诫持卡人遵纪守法、讲诚信。发卡部门要深刻反思在办卡和使用过程中存在哪些易造成恶意透支的环节和不足之处,抓紧整改,并提高自身防范能力。公安部门要加大力度打击恶意透支行为,除了列入黑名单以外,对于犯罪的要及时打击,绝不姑息。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
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