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4日讯(记者 刘光斌 通讯员 冯长冰 何金金) 在酒精的麻痹下,驾驶员驾驶车辆如“脱缰的野马”,一路失控,先后与闹市中三辆车撞刮,并将沿线的烧烤摊点、炉具、桌椅等物品撞损,直至撞倒一名骑摩托车的老人后方才刹住了车。
7月1日上午11点30分左右,沂源县城居家城电厂澡堂处,赵某(化名)驾驶车牌号为鲁C***68江淮瑞鹰车,在倒车时左后尾部撞向一辆停驶的黑色轿车后,并未停车察看,而是继续朝前转弯。在行驶过程中,陆续将路边的两辆自行车、路上的桌椅、烧烤摊炉具撞翻,烧烤炉具又砸向了旁边停驶的白色轿车。然而赵某却并未刹车,仍旧继续向前行驶,直至撞倒一名骑摩托车的老人后才停止。
沂源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现场进行勘察、询问,7月6日,赵某血检结果显示为193mg/100ml,属醉酒驾驶。赵某因醉驾肇事,将面临刑事处罚,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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