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荣成7月18日讯(孔玲) 我市2016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将全面启动,需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大学生,可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市教育局三楼西)办理,办理日期为8月1日至9月12日。
凡是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家庭居住地均在本市辖区内;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并取得录取通知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申请贷款,贷款最长期限20年,还本宽限期3年。贷款额度标准为本专科生最高可贷8000元/年,研究生最高可贷12000元/年,主要用于支付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办理助学贷款具体流程: 1、用户注册: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注册(网址www.csls.cdb.com.cn),续贷学生使用原用户名登录无须重新注册。2、在线申请并导出《申请表》:填写或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提出贷款申请并导出《申请表》。注意:申请续贷的同学,还需要填写上一年度的思想学习情况,并请高校老师审查;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可以请县级资助中心经办人员现场审查。3、资格认定加盖公章:持《申请表》一份前往高中或者村委(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的任一单位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仅需一个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并加盖一枚公章。注意:续贷和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无须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4、现场审查:首次贷款需要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一起携带所需材料(1. 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 户口簿原件(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4. 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到市资助中心办理手续;申请续贷的,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只需一方携带所需材料 (1. 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2. 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到市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即可。5、签订合同:资料审查通过后,市资助中心组织签订《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学生、共同借款人、开行和县级资助中心各一份。6、高校录入电子回执:到高校报到后,请高校经办老师在10月10日前登录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电子回执。注意:过时未录入回执,视同放弃本次贷款申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7564061。
去年,我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共为177名大学新生和在校生办理了生源地贷款,贷款额达133.88万元,有效解除了贫困学子上学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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