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端天气发预警,迟到误工不叫事
济南就“极端天气停课和误工处理”征求市民意见
2016年08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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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日,齐鲁晚报记者获悉,为加强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极端天气应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完善极端天气条件下停课误工等应急机制,济南市政府应急办代拟了《济南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市民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2日。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下列联系方式提出:电子邮箱jnsyjb@sina.com;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

  本报记者 刘雅菲     
发布红色预警
学校将全天停课

  当济南发布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时,适用这一意见。
  具体来看,当日22:00前济南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且在22:00维持的,或当日22:00至次日6:00(含6:00)发布过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的,各中小学校(含幼托园所、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统称“学校”)次日全天停课,并对因不知情等原因到校的学生做好相应安排。
  6:00以后至上课前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的,学校要灵活安排教学活动,并对延误到校(未到校)的学生不作迟到(缺课)处理,为学生上学提供交通工具的学校或服务者,要落实措施,切实保障学生交通安全。
  上课期间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的,学校可继续上课,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实施意见》提出,学校要根据本实施意见,事先制定具体应对计划,细化完善相应措施,健全值班制度,搞好与学生和家长的沟通。
  高等院校等需要参照这一实施意见,自行制定具体应对计划,明确应对措施。
保障城市运行的
机关单位不能停工

  如果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单位咋办?《实施意见》明确,除直接保障城市运行的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外,其他用人单位可采取临时停产、停工、停业等措施。
  《实施意见》要求,用人单位要从保护职工安全角度出发,根据这一实施意见,事先制定具体应对计划,明确应当或无须上班的人员和情形条件,以及复产、复工、复业的情形,并告知职工。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发布后,用人单位和职工要按照制定的具体应对计划,采取相应措施。应当上班而不能按时到岗的职工,要及时与本单位联系。
  如果在工作时间发出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用人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停止在建工地等不适合在此气象条件下的户外作业和大型活动。
因极端天气误工
单位不得扣工资

  每到恶劣天气,交通会受到影响。且不说能否到达单位,就算走在路上,也容易因堵车迟到。
  如果发布的是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橙色或黄色预警信号,用人单位需事先制定具体应对计划。如果职工确因恶劣天气影响不能按时到岗到位,应及时与本单位联系说明原因。造成误工的,用人单位不得作迟到、缺勤处理,不得扣减工资福利,不得用法定假日、休息日作补偿,不得以此理由对误工者给予纪律处分或解除劳动关系等。
  需要注意的是,暴雨、暴雪、道路结冰蓝色级别的预警响应措施,按照相应的应急预案执行。气象灾害的其他灾种,如雷电、冰雹、沙尘暴、大雾、高温、低温等,按照相应的应急预案执行。
  《实施意见》同时提醒市民,要注意收听、收看和查询最新预警信息,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学生家长要切实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市民需要注意自身安全,如遇极端天气,应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户外活动,注意防范风险,不要冒险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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