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生源地助学贷款开始受理
截至9月12日
2016年08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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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11日讯(记者 秦国玲)11日,记者从潍坊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2016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启动,受理时间截至9月12日(仅限工作日),有需求的大学生可到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 
  此次贷款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12000元;具体金额可按照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按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学制加13年确定,最短不少于5年,最长不超过20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3年确定最长贷款年限。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依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由财政承担贷款利息,自借款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起由个人承担贷款利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正常还本付息一次,每年的12月20日为正常还款日。毕业后3年为宽限期,毕业当年为宽限期第1年,宽限期到毕业第3年12月20日为止,宽限期内只需自付利息,不需偿还本金。宽限期结束后次年的12月20日除自付利息外开始等额还本,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要求全部还清。借款学生每个月(11月除外)可进行一次提前还款,每月15日前在系统中做提前还款申请,当月20日前进行还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原则上不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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