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电费下月起纳入银行征信
在聊城,足不出户就可以多种方式缴纳电费
2016年08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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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谢晓丽 
  自2016年9月1日起,山东省范围内企业及个人的用电交费信息将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与有关部门实现共享。也就是说,凡是有窃电、恶意欠费等不良信用信息的企业或个人,将在信用评级、贷款、旅游、出国、就职等活动中受到影响。 
拖欠电费将纳入“黑名单”
  记者了解到,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中关于建立跨部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的工作部署,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与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签署《用电交费信息共享合作协议》,将全省电力客户用电交费信息纳入山东省域征信服务平台。 
  自2016年9月1日起,山东省范围内企业及个人的用电交费信息将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与有关部门实现共享。其中,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对居民个人的用电交费信息的采集须征得个人的授权和同意。现阶段,纳入人民银行山东省域征信服务平台的用电交费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及个人在用电过程中产生的窃电、违约用电、欠交电费(含供电企业代收的各项基金及附加、国家规定由供电企业收取的其他费用)等相关用电信息。 
  电力客户的失信行为包括以下三种:一是客户的违约用电和窃电行为;二是客户12个月内产生2次及以上经催交仍未按时交费的行为;三是客户因自身原因12个月内发生两次及以上支票退票行为。一旦客户存在上述失信行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就会对其失信行为进行登记,并将相关信息作为失信记录报送至山东省域征信服务平台,该失信记录将作为金融机构联合惩戒的重要参考依据。 

12个月按期交费可申请撤销 
  据介绍,因发生失信行为而被纳入省域征信服务平台的用电客户,在后续12个月内未再次发生逾期电费、违约用电和窃电等失信行为,用电客户可向供电公司提出申请,撤销其失信记录。 
  租客欠费要“扣”房东信用电费拖欠影响信贷,出租屋风险较大。不少业主将房屋出租后,电费就由租客交纳,所以出现欠费时自己并不在意,或认为交费不是自己的义务。供电公司提醒,由于签订用电合同的是业主本身,房屋的欠费行为一旦被纳入征信系统,影响的将是业主本人的信用记录。

聊城多种方式可缴纳电费 
  记者了解到,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市民生活消费的支付方式也越来越多样化。为了顺应人们的生活消费习惯,国家电网聊城供电公司推出多项措施,极大的便捷了用电客户缴纳电费。据介绍,聊城供电公司通过推广社会化代收,与社区、超市、邮政便民服务点合作,提升了缴费布点密度。去年以来,聊城城区增设24小时自助服务终端,提供全天候缴费服务。手机微信、掌上电力、支付宝等新型缴费方式已投入使用,全市绑定使用的客户数达37万余户,更加方便、快捷,适应现代社会生活方式。 
  总体来讲,目前,电费缴费方式主要有:委托银行代扣电费、银行实时缴费、电力柜台缴费、社会代收网点缴费、自助终端缴费、网上银行缴费、手机缴费、电话银行缴费、支付宝缴费、电费充值卡缴费、电力手机客户端缴费、银行自助交费终端等。  今年,聊城供电公司还开通了微信缴费功能,用户通过微信平台关注“山东省电力公司”微信公众号,根据操作说明绑定好用户就可以方便查询历月的电量电费信息和近期停电信息等内容,开通缴费功能后,也可以在微信平台交纳电费,非常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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