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8月15日讯(记者 李凤仪) 近日,菏泽市安监局印发了《菏泽市遏制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要求2017年年底以前,全市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形成电子档案,禁止在城市市区布设烟花爆竹批发场所,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主要措施包括源头治理,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等。将严格审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经营布点,严格控制新上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从严审批城市市区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禁止在城市市区布设烟花爆竹批发场所,坚决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
同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全面排查、预判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进行风险公告警示,建立管控责任清单和管控措施清单。并将所有安全风险点逐一登记,建立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档案,形成“一企一册”。
《方案》要求,要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机制,落实“打非治违”工作责任、特别是县乡两级基层政府的责任,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舆论宣传工作,强化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问题突出和有烟花爆竹生产传统地区的排查检查,重点检查闲置厂房及院落、行政区域交界地带等可能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场所,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此外,重点岗位要制定应急处置卡,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全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并定期组织考核,提升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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