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绿标”不发了,车检还得做
环保部门提醒,目前青岛仍继续实施环保标志管理制度
2016年08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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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16日讯(记者 吕璐 通讯员 宋敏) 日前,国家出台新规,机动车环保检验不再以标志的形式进行标示。尾气用不用测了?环保标志还要贴吗?16日,青岛环保部门解释称,车辆的排放仍需定期检测,在山东省具体实施意见出台前,环保部门还将免费发放环保标志。
  日前,国家环保部发文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其中包括《关于印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的通知》。一时间,不用再测尾气的传言不断。16日,记者从青岛市环保局了解到,机动车环保检验不再以标志的形式进行标示,但国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监管机动车污染排放,要求机动车生产企业和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依法进行机动车排放检验,并将排放检验数据和电子检验报告上传环保部门,出具由环保部门统一编码的排放检验报告,最终上传公安交管部门。未经定期排放检验合格的机动车,不予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青岛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新规,机动车尾气排放管理工作由原来的“黄绿标”管理方式转变为排放结果的管理。未取得环保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不能取得机动车安检标志,不能上路行驶,也就是说,机动车排放仍需要进行定期检测。
  车辆是否还要贴环保标志?该负责人介绍,目前省环保厅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在具体意见未下发前,青岛市仍继续实施环保标志管理制度,环保部门还将免费发放环保标志。具体实施方案出台后,需和公安部门对接联网进行数据共享,之后将取消发放环保标志。
  将来取消“黄绿标”后如何监管?除了路查,交警部门可以根据车辆排放监测情况和排放出厂认证情况,通过非现场执法的方式快速有效的查处检验不合格的违规车辆;环保部门将加大对停放地车辆的监督抽测,联合交警通过遥感监测的方式对路上行驶车辆的尾气排放情况进行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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