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6日讯(记者 于晓敏) 省纪委近日通报了莱芜市莱城区、滕州市、禹城市查处的8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其中莱芜有3起:
莱芜市农高区寨里镇大鱼池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苏玉江挪用救助物资、公款走访招待和发放福利等问题。另外,苏玉江存在其他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苏玉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莱芜市莱城区和庄镇青石关村党支部原书记王加堂套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项资金、虚假支出报销费用等问题。王加堂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莱芜市莱城区凤城街道南十里铺村党支部原书记亓占明坐收坐支村集体收入、挪用村民土地租赁费和林木管护费等问题。亓占明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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