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技校生上升“天花板”
2016年08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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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原文
  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公务员招考、应征入伍、企事业单位招聘、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和职称评聘等方面,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或本科毕业生享受相应政策待遇及相关就业补贴政策。普通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普通中等学历教育毕业生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权威解读】
  记者:《意见》提出,技工院校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中职、高职(大专)或本科毕业生享受相应政策待遇及相关就业补贴政策。出台这一政策主要基于什么考虑?
  韩金峰: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技工院校毕业生只能获得人社部门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没有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证书,导致在继续升学、公务员招考、企事业单位招聘、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和职称评聘等诸多问题上遭遇了不公平待遇。这既影响了适龄青年报考技工院校的积极性,也不符合当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人人都能成才”的精神。
  经过多方面的沟通和反复论证,我们在全国率先提出贯通技工院校毕业生成长通道,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有关毕业生分别享受中职、高职(大专)和本科毕业生相应待遇,这就在根本上打破了技工院校毕业生成长通道的“天花板”和“隔离墙”,更好地满足了群众对技工教育的多样化需求,培养更多更好的高素质技能劳动者。
  

  《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鲁人社发【2016】22号文)出台,我省高技能人才能获得哪些实惠?又有哪些新政策完善技校毕业生待遇?对此,本报记者对话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韩金峰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周春艳,权威解读我省高技能人才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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