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8月28日讯(记者 李德领) 26日,菏泽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举行不动产登记颁证仪式,菏泽市委副书记、市长解维俊为菏泽花都绿地置业集团第一房地产有限公司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这也是菏泽不动产登记正式实施后颁发的第一本证书,标志着菏泽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工作正式启动,成为全省第5个颁发新证的市。
齐鲁晚报记者了解到,市政府印发了《市区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对国土资源、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的职责进行了界定,对市区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置进行了明确,在市国土资源局成立副处级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承办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工作。市编办、人社、国土、住建、林业、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将人员划转、机构设置、登记办公场所等全面落实到位,为登记发证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努力实现了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平稳过度和全面开展。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要强化服务窗口建设,提高业务水平,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登记服务。”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窗口,详细了解了办理流程、基础设备配置、便民服务措施等情况,解维俊如是说道。
据悉,自2016年8月26日起,菏泽市辖区范围内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统一由菏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原各类不动产登记办理机构停止不动产登记办理业务。原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各类不动产登记依法依申请办理,申请人需提供相关材料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或登录市国土资源局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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