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商河县人社局了解到,2016年至今,商河县居民医保新生儿参保人数达到1377人,参保新生儿在医院即可完成医疗费用的报销,极大地方便了患儿就医。
有群众反映,新生儿父母在孩子出生后,由于需要办理的事务较多,未能在三个月内给孩子参保,不知应该如何处理。
商河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只要孩子出生未超过12个月,可按照3个月以上新生儿办理参保缴费的政策,为孩子缴纳居民医保参保费,自缴费当月的下一个月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2016年4月1日起,商河县居民医保将基本医疗保险甲类目录和治疗性推拿等项目纳入到普通门诊报销目录中。同时,还新增45家济南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拓宽了患儿就医渠道。”上述工作人员说。
据了解,自2015年开始,商河县积极落实新生儿居民医保落户参保政策。新生儿可在出生3个月内,由其父母持新生儿落户证明到户籍所在的乡镇保障中心,为新生儿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自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通讯员 宋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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