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墓穴盗走骨灰盒,向公墓索要20万
这俩贼太缺德,终因敲诈勒索被判刑
2016年09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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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急于想赚“快钱”,俩东北男子竟流窜多地公墓,盗窃安葬者的骨灰及骨灰盒,并以盗得的骨灰及骨灰盒相要挟,向公墓管理者敲诈钱财。近日,由龙口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新、杨银涉嫌敲诈勒索一案,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俩人均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本报记者  张琪 
通讯员  常洪波  李俊东  柳岚

公墓骨灰盒
半夜被偷走

  2015年10月28日的清晨,济南市一处有名的公墓内,值夜班的张师傅在公墓内巡视时,突然发现有一座墓地的墓穴被人砸开了,里面的骨灰盒不见踪影。张师傅赶忙给自己的领导李小霖打电话汇报。 
  李小霖连忙赶到现场查看。他发现墓穴最上面的黑色墓盖被人移开了,里面用水泥灰膏封好的花岗岩内穴盖也被人砸开了,墓穴里面的骨灰盒不见了。 
  就在李小霖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他接到了一个陌生人的电话。对方问了一些公墓的情况后,说:“我正在济南当地买房子,非常缺钱。你那儿的一个老爷子的骨灰盒被我刚刚‘请’走了。”此时,李小霖这才反应过来,原来墓穴被挖根本不是寻仇,而是被人盗去了。 
  就在李小霖气愤不已的时候,对方竟然在电话里吓唬李小霖说:“骨灰盒相当重要,这个事要是宣扬出去,你这个公墓就没法再干了。按说,这个骨灰盒没有个百八十万的你拿不回去,但是哥们缺钱,不缺钱也不会干这种事,我要的并不多。”紧接着,对方开口说要二十万。李小霖急忙赶到当地派出所报警。 
盗墓贼是一对狱友
流窜作案盗完就走

  盗墓贼就是陈新和杨银。今年46岁的辽宁抚顺人陈新和37岁的吉林四平人杨银,两人都曾有过盗窃和敲诈勒索的前科。在狱中服刑的过程中两人成为了好狱友,出狱后又走到了一起。 
  2015年10月的一天,陈新和杨银电话聊天时,杨银说要想来钱快,可以去公墓偷骨灰盒,敲诈公墓管理人员,公墓方为了安全和名声,必然不敢声张。陈新听了这个主意后连连叫好。 
  碰巧的是杨银正打算去烟台市探亲,两人便约定一起去烟台,先干一票看看情况。到达烟台后的当天深夜,两人翻过一扇铁栅栏的小门后进入了一处公墓。在公墓的东南角,他们找了一座外表看上去比较好的墓下手了。两人轮流挖了近2个小时,终于将坟墓挖开,墓穴内的四块大理石被扒了出来,水泥板被撬开,他们将坟墓里一个木质的骨灰盒中的骨灰取出,用随身携带的红色塑料兜包裹起来,将骨灰盒与骨灰一道带走了。墓碑上面雕刻的龙、凤装饰全部被砸碎。
  当晚他们藏好盗来的骨灰,于第二天一早乘车离开烟台前往济南。到达济南后,他们的目的依然是挖墓。 
  2015年11月中旬,两人又相约来到天津挖墓。在乘坐出租车的时候,他们从司机处了解到天津市一处公墓相对不错。他们又在晚上撬开一座比较好的坟墓,盗得骨灰后藏在了一座桥下。做完之后,他们又回到了河北省唐山。 
失盗公墓遭敲诈
有的真的给钱了

  陈新和杨银回到唐山后,多次给烟台、济南和天津的公墓方打电话敲诈勒索,张口就是十几万或二十几万。办案人员告诉记者,陈新和杨银之所以有公墓管理方的电话,是因为他们每次去公墓踩点的时候,先看公墓的广告牌,把上面的电话号码先记下来。 
  烟台的一处公墓管理人员接到他们的敲诈电话后,一边与其周旋一边报案,并一面立即组织公墓管理人员寻找失窃的骨灰盒与骨灰。烟台公墓方管理人员几经周折未能找到,直到天快黑了的时候,在公墓北边一个大坝下面找到了骨灰,骨灰放在一块醒目的大石头下面,用花格式的手提编织袋装着。
  济南的那家公墓管理人员在与陈新和杨银的周旋过程中,因为未能找到失窃的骨灰,在被告人告知骨灰和骨灰盒的藏匿地点后才找到失窃的物品。为了避免可能再次发生的盗墓案,公墓方汇给两人5000元钱。
  而天津市公墓方则在陈新和杨银的威逼下,同意支付4万元给被告人,并分两次汇款各2万元。在第二次汇款2万元时,被告人陈新和杨银已被抓获,故只到手2万元钱。 
  警方将二人抓获归案,并押解回龙口。 
  庭审过程中,面对龙口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的指控,陈新和杨银二人如实交代了在烟台市、济南市和天津市三地盗墓并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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