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土地农转非”是必要的平权举措
2016年09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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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文彪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包括北京在内已经有30个省份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至于农转非后,是否一定要放弃宅基地和责任田?人口专家、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认为不一定,户籍改革有不同路径,即使放弃土地,也不应该像过去那样简单地给予现金补偿,肯定要在社保、在基本公共服务上拉近和城里居民的差距,否则仅仅给房子、给钱,福利待遇却没有跟上,农民也不会愿意。
  对于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之后,原来的农业户口居民依然保留宅基地与责任田,尤其是农民进城务工,一方面可以在城里赚工资,另一方面又享有宅基地与责任田带来的利益,部分城市居民认为,这是对于城里人的“不公平”。而实际上,尽管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但是二者之间在福利待遇方面,现阶段还是存在不小的差距。
  比如,城市人口退休后的养老保障水平,就明显要高于农村人口的养老保障水平。城市人口的医保报销比例,也高于农村居民的医保报销比例。城市人口看门诊也可报销,而农村人口现在还享受不到这个待遇。此外,城市人口与农村人口在其他一些福利方面还存在着隐形的差距,如城市人口可以享受更优质的教育,城市的医疗资源也明显比农村更丰富,质量更优,等等。
  尽管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是为日后实现城乡居民享受同等的福利待遇与基本公共服务做准备,但是毋庸讳言的是,城乡居民享受同等的福利待遇与基本公共服务,并非是短期内可以一蹴而就的。在这种情形下,对农村人口农转非后,依然保留其原来的土地,就可以说是一种必要的平权举措,有利于缩小城乡居民现阶段福利待遇上的差距,令农村人口享受到更好一些的保障。
  就以上意义来说,唯有当日后农村人口真正享受到了与城市人口同等的福利待遇与基本公共服务,农民进城务工能够真正在城镇落户,享受城市人口待遇,考虑取消农村人口的土地,才应该被提上议事日程。而在此之前,各地应该做的是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保障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平等,尽快还农村人口普遍国民待遇,实现城乡人口福利待遇与基本公共服务平等,而不是在现阶段追求取消农村人口土地这种貌似平等而实质上的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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