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潍坊9月20日讯(记者 赵磊 王琳) 9月14日,坊子区商贩周存德因延迟收摊,与城管队员发生冲突,被打得满脸是血,本报对此事进行了报道。9月20日,记者从坊子区城管执法局获悉,目前已经赔偿周存德医药费1000元,同时5名涉事城管队员被通报批评,其中一人或将因此事调整工作岗位。
9月19日,记者再次来到坊子区城管执法局。“当时参与这件事情的是城管大队一中队的一个小组,共有5个人,1个副中队长和4个协管员。”办公室刘主任告诉记者,其中副中队长是有正式编制的,其余四名协管员是临时工。当时,城管队员多次劝说周存德离开,但他始终没有收摊。当队员上前暂扣秤盘时,双方发生了争抢和推搡。“周存德想将秤要回,用手拽着其中一个队员的衣领子。”刘主任说,副中队长想将二人分开,从前面推了周存德一把,不料两人一起摔倒,副中队长跪在了周存德身上,造成对方腰部受伤。周存德起身后,更加冲动,双方发生了厮打。
对于执法记录仪没有佩戴的问题,刘主任回应,按规定队员执法是应该佩戴的,这本身对队员也是一种保护,但有的队员工作时比较懈怠,没有佩戴执法记录仪。
对于周存德提出的“签保密协议不让媒体报道”的说法,刘主任说,是对方理解错误。“当时赔偿了1000元医药费之后,确实让他签了一个东西。”刘主任说,但协议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对方借着此事一再提要求,协议中并未提及“不让媒体报道”。记者看到,双方签的是一张“收到条”,里面提及“债权债务及纠纷全部一次性处理完毕,并不得就此事再行追究任何责任,否则愿承担违约金2000元并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
刘主任说,“收到条”提及2000元违约金的确不妥。此外,不管怎样城管队员动手打人,肯定不对。目前,整个小组在全大队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副中队长做了书面检查,其工作岗位可能会因此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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