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安局公布两起网络信息犯罪典型案例
网盘传播淫秽信息牟利千万
2016年09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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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20日讯(记者 刘光斌 通讯员 苗军)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用于牟利,利用网盘销售传播淫秽信息。20日,淄博市公安局公布两起网络信息犯罪典型案例。  
  2013年,市公安局接多名群众报案,称其在报考2013国家司法考试后,其报名时登记的手机号码多次收到提供司法考试答案、原题等内容的短信,怀疑其公民个人信息被他人非法获取。接到报案后,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开展侦查工作。办案民警先后在安徽合肥、河北邯郸将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朱某伟、朱某扬、王某某抓获归案。经查,自2012年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朱某伟伙同其弟弟朱某扬,通过网络途径多次非法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并在网上联系出售。通过对嫌疑人使用的电脑及移动存储介质进行电子物证检查,提取了二人非法获取的各类公民个人信息近300G。该案已依法审判,犯罪嫌疑人朱某某、王某某等人分别被判处缓刑。
  今年2月份,市公安局网安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本市网民张某频繁登录某网盘并涉嫌上传大量淫秽信息。4月8日,网安支队对该网盘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立案侦查。4月10日,支队专门抽调20名民警成立专案组,分6路分别前往福建宁德、广东深圳、广西南宁、广西玉林、山东临沂、江苏淮安(服务器所在地)等地开展工作。4月12日,专案组集中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刑事拘留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依法扣押网站服务器14套,电脑主机20台,手机、银行卡等涉案工具若干,一举破获了“4.08”特大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经查,该网站利用推广会员向其网站上传淫秽色情视频、图片等,同时向部分推广会员提供成人网站账号,将网盘文件链接发布到淫秽网站供网站会员下载,乐盘网将广告联盟提供的广告代码放至网站通过弹窗、横幅等形式发布广告牟利,非法获利人民币1千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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