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报停截止到10月15日24时
采暖缴费开始逾期要交滞纳金
2016年09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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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张九龙) 目前,济南热电有限公司、济南热力有限公司两家热企采暖费缴费以及供暖报停工作已经开始。缴费截止日期2016年11月15日,逾期将按日加收3‰的滞纳金。
  今年采暖缴费政策与往年相差不大,居民住宅按套内建筑面积26.7元/平方米缴纳,非居民住宅(公建用户)按建筑面积39.8元/平方米缴纳。可通过相关热企微信公众号、公共网络、银行、服务网点、银行代扣缴费五种方式缴费。截止日期至2016年11月15日,逾期将按日加收3‰的滞纳金。另外,济南东泰热力公司、山东黄泰热力公司将从10月1日起开交供暖费。
  同时,供暖报停也已开始,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24时。如果用户逾期将不予受理,没报停用户也将默认为今冬用热。
  根据2014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山东省供热条例》规定,供热设施具备分户关闭条件,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在当年采暖供热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办理暂停供热手续。用户要求暂停或者恢复供热的,供热企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如有问题可联系所辖热企:济南热电客服热线67812319,济南热力客服热线8881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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