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主城区明起执行居民阶梯水价
2016年09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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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9月29日讯(记者 李蕊) 10月1日起,济宁城区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将根据每年用水量将价格划分为三个阶梯,九成以上家庭不会因为实施阶梯水价格而多掏腰包。 
  第一阶梯年用水量145立方米及以下(含145立方米),到户综合价格2.80元/立方米;第二阶梯年用水量145立方米—288立方米的部分(含288立方米),到户综合价格3.48元/立方米;第三阶梯年用水量超出288立方米以上的部分,到户综合价格5.50元/立方米。
  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后,对91.5%的居民用户没有任何影响,仅对8.5%用水量较多的居民用户有一定影响。同时,对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和《济宁市破产企业困难职工生活救助卡》及农村贫困户等居民家庭,不实行阶梯价格,用水价格仍按现行1.17元/立方米优惠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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