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菏泽CPI上涨14.%
菏泽市物价局做客市长热线,解读关注度较高价格问题
2016年10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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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10月11日讯(记者 邢孟) 11日上午,菏泽市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马长安做客市长热线,针对近期市民反映较多的驾驶员培训收费、幼儿园收费、居民供暖收费等相关价格政策做了详细解读。
  2016年上半年,菏泽(CPI)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4%,低于全省0.6个百分点、低于全国0.7个百分点,低于我市全年物价调控目标(控制在3%左右)1.6个百分点,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价格环境。
  供热收费方面,自2014年-2015年供热季起,菏泽居民用热价格为每平方米24元,城市低保户缴纳每平方米20元,计费面积按房产证载明的套内建筑面积计算。上述价格为热力公司与终端用户的最终结算价格,任何单位和组织不得价外加收任何费用。热力公司可以向最终用户直接收取热费,也可委托物业公司代收,委托物业公司代收热费,应向代收物业公司支付一定的代收手续费。冬季供热期间: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用户室内温度:供热期内用户卧室、起居室在符合保温条件下,温度不低于18℃。
  另外,针对新用暖用户关注的集中供热管网建设费标准问题,物价部门表示,根据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8年89号文件规定,集中供热管网建设费,居民采暖户每平方套内建筑面积15元,其他采暖户每平方建筑面积20元。2015年1月1日后办理规划许可证的小区,在交房时不再收取此费用。
  驾驶培训收费方面,菏泽自2016年4月18日起,全面放开驾驶培训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培训收费标准由培训机构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物价部门要求驾驶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在服务场所、互联网等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或者合同约定价格之外收取培训信息卡费、结业证书费等其他费用。
  驾驶培训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后,推行驾驶培训服务标准化合同文本,明确学员和驾驶培训机构双方权利义务,对收费、退费、考试不合格再培训收费、特需服务收费等事项应当在合同文本中进行约定,切实维护机动车驾驶学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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