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1日讯(记者 隋忠伟 通讯员 王继善 王晓) 日照一市民日前在日照奎山汽车城某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一辆家用轿车,买后两个月内仅开了几次,发现车内味很大,导致头晕、身体不适,遂提出退车、赔偿经济损失等诉求,但售车单位将车开回4S店后多日无答复。购车人经过12365进行了投诉,最终销售公司同意给购车人更换同一品牌型号的轿车1辆。
据介绍,市民金女士在日照奎山汽车城某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一辆价值7.6万元家用轿车,买后两个月内仅开了几次,发现车内味很大,导致头晕、身体不适,遂提出退车、赔偿经济损失等诉求。但售车单位将车开回4S店后多日无答复,无奈之下购车人打电话向日照市质监部门求助解决。
经日照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前往售车单位调查了解,现场发现被申诉的该辆轿车驾驶室脚垫、操作台外壳等配件已被拆卸。该销售公司负责人解释是汽车生产厂家派来技术人员检查,但经检测未查找到车内有异味存在的原因。执法人员经与该汽车销售公司负责人和购车人多次协商调解,最终销售公司同意给购车人更换同一品牌型号轿车1辆,车辆保险退回强制险,商业险由车主自己承担,车辆牌照费用退回车主。
记者从日照市12365质监热线了解到,2016年第三季度,日照市12365质监热线共受理话务信息1089件,同比减少6.2%,受理质量申诉与打假举报案件的热点主要涉及家用轿车、纺织品、车用燃气及电梯等问题。其中,涉及质监部门业务信息421件,同比减少15%;而申诉举报案件同比增长40%;涉案货值37.6万元,为企业和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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