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公检法三部门发布《关于敦促在逃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在逃人员自首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2016年10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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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10月12日讯(记者 赵发宁) 12日下午,泰安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敦促在逃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在逃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通报了今年1至9月份全市共抓获、撤销各类网上逃犯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司法机关通力协作,采取各种措施手段,依法对各类逃犯进行追捕。今年1至9月份,全市共抓获、撤销各类网上逃犯1011名,其中本地抓获604名,外省市协助抓获407名。其中,抓获故意杀人逃犯9名,省督逃犯6名,历年逃犯166名,潜逃十年以上逃犯7名。
  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分十三批次,对36名涉黑恶、黄赌毒、侵财类逃犯发布市级通缉令进行公开通缉。截止到目前,已抓获28名,抓获率达到77.7%,其中有13名公开通缉逃犯迫于公安机关震慑及社会舆论压力投案自首,自首率达到46.4%,取得了显著追逃效果。
  全市追逃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仍有部分违法犯罪人员心存侥幸,负案在逃。截止至9月22日,全市公、检、法系统侦办、审理案件中尚有390名逃犯在逃,另有外省市上网的泰安籍逃犯264名。
  针对以上逃犯,下一步,全市各级司法部门、警种将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进一步明确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用足用活各类追逃技战法,对网上逃犯展开全方位围剿。
  对尚未到案的公开通缉逃犯,公安机关将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手段,坚决将其尽快抓捕归案。对那些胆大妄为、顶风作案的黑恶霸痞、黄赌毒等在逃犯,进行公开通缉,进一步压缩其违法犯罪和生存空间,彻底摧毁其嚣张气焰。同时,进一步落实追逃工作责任,按照公安部“五定一包”要求,对每名逃犯都落实责任领导、责任民警,制定追逃具体措施,逃犯一日不到案,追逃一日不收兵。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此劝诫各类违法犯罪人员和逃犯及早悬崖勒马,尽早投案自首,否则司法机关将采取更加有力措施手段,坚决将其缉拿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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