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4月“中晋系”非法集资崩盘后,客户围在公司门前。 一财供图
本报济南10月13日讯(记者 陈玮 姜宁)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我省P2P网络借贷风险、互联网金融广告等7个领域进行专项整治。《通知》提出,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行为,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业务。互联网金融在宣传时,不得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
在整治P2P网络借贷方面,《通知》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不得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企业,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的企业应遵守宏观调控政策和房地产金融相关规定。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
此前,不少互联网金融机构利用发布虚假标的的方式进行集资,比如e租宝平台上的不少借款企业,经实地调查后,发现并不存在。针对这个问题,《通知》提出,平台不得发布虚假标的,不得自筹,不得“明股实债”或变相乱集资。针对有互联网金融机构打出“保本收益”口号,《通知》要求,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不得对未来效果、收益做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不得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做推荐、证明。
根据安排,我省在今年5月至7月进行摸底排查,8月至11月对本行政区域或牵头领域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开展集中整治。10月至11月督查评估后,12月至明年1月对本地区和本行业摸排清查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值得注意的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也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方案还指出,P2P网络借贷平台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发放贷款、非法集资,非金融机构经营范围也不得使用理财、P2P等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