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3日讯(记者 张帅) 十四五岁正是在学校读书的年纪,而家住长清马山的董某某和孙某某却因骑摩托车外出遭遇车祸不幸身亡,结束了短暂的生命。
9月25日晚9点45分许,104省道长清段38.4公里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牌号为鲁AS1×××的重型自卸货车向东左转弯时,与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轻便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致使摩托车驾驶人董某某(男,14岁)、乘坐人孙某某(男,15岁)经抢救无效死亡,另一名乘坐人杜某某(男,14岁)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据参与现场处置的长清交警大队交通肇事处理中队民警介绍,事发路段没有路灯,重型货车在向左转弯时,相向而行的摩托车躲闪不及,撞在货车的右后方酿成惨剧。董某某、孙某某因颅脑损伤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坐在摩托车最后侧的杜某某右腿骨折,受伤较轻。
据了解,董某某、孙某某、杜某某3人为朋友关系,此前都是马山镇某中学的学生,除杜某某已退学外,其余二人事发前仍在校上学。因事发当天是周日,学校未安排晚自习,3人坐骑一辆无号牌“鬼火”摩托车外出,不料遭遇意外。由于未年满18周岁,摩托车驾驶人董某某属于无证驾驶。
肇事货车驾驶员朱某林(男,41岁,长清区归德镇人)已被警方带走调查,事故具体原因目前仍在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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