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法人员正在查处超限车辆。 通讯员 刘蜜 摄
本报10月13日讯(记者 支倩倩 通讯员 石蕾) 13日,记者从章丘市交通局获悉,自9月24日起,章丘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开展为期一年的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和货车非法改装行为专项行动。截至目前,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小组共查处违法大货车60余辆,责令卸货3300多吨。查处非法改装车辆20辆,涉及改型车辆均当场割除其擅自加高的货厢挡板,恢复了车辆原状。
记者了解到,按照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门的要求,车辆超限超载执法认定标准有所统一,9月21日起,六轴及以上车辆重量限值由55吨调整为49吨。近日章丘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公路局、发改委、经信局、市场监管局六部门按照最新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组织专门力量,严厉查处货车违法超限超载、非法改装、“双排车”上路行驶、城市工程运输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并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同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将车辆及企业违法信息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纳入信用信息系统,依法实施惩戒。
专项行动期间,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含路政管理机构)、公安部门以超限检测站等执法站点为依托,以三轴及以上货车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公安部门负责指挥引导车辆到经县级以上交通运输部门指定并公布的地点接受检测,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负责称重。对经检测确认超限超载的车辆,由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责令当事人自行采取卸载等措施,监督其消除违章行为;公安部门依据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依法进行处罚、记分后放行。公安部门在进行罚款、记分处罚时,应以附件所列标准计算超载比例。公安部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货车载物的长、宽、高违反装载要求的,以及违法上路的“双排车”,也应当指挥引导到执法站点,其卸载处理程序参照规定办理。
发改委、经信局、市场监管局要根据职能全面排查我市货车生产改装企业。对货车生产和改装企业不执行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严格进行机动车成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机动车出厂销售的,以及为获强制性产品认证出厂、销售、货证不符的,由经信局暂停或者撤销所许可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对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依法严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截至目前,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小组共查处违法大货车60余辆,责令卸货3300多吨。查处非法改装车辆20辆,涉及改型车辆均当场割除其擅自加高的货厢挡板,恢复了车辆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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