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了”50元“还给”老大娘
2016年10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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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1年,赵连翠出生在莒县城阳镇一个书香门第家庭,在家中排行老三。父亲从事教育工作,父亲正直善良、热心助人的品格对她有着深远的影响。
  赵连翠小时候,父亲做的一件好事深深地影响了她。“那时,我们村前有一个水汪,有一天一个名叫‘团结’的小男孩掉进了水里,生命危在旦夕。这时父亲发现了,他跳进了水里,把小男孩救上了岸,并口对口给他做人工呼吸,最终小男孩得救了。”赵连翠说,如今那个男孩已为人父,逢年过节都会来看望父亲,父亲过世后,他还是每年登门看望母亲。
  在父亲的影响下,赵连翠从小就有一副热心肠。1984年夏天,13岁的她正拿着铁锨在家门口干活,忽然听到不远处池塘里有孩子呼救,她把铁锨一扔,就跳了下去。靠着良好水性和不错的体格,她把这个小男孩推上了岸。
  1987年,赵连翠到桑园乡粮所参加工作。有一天,她看到一位大娘坐在粮所门口落泪。原来大娘把准备买麻糁的50块钱弄丢了,看到这一幕,赵连翠心里很不是滋味,她赶忙跑到所里找会计预支了50块钱,交给了大娘,并谎称钱是在门口捡到的。那时,她一个月工资才40元。
  第二天,她刚到单位,发现桌子上放着一袋子苹果和一大摞煎饼,她很纳闷。同事告诉她,是一位大娘送过来的,老人临走的时候说,这是送给“闺女”的。
  就这样,爱心种子在赵连翠的心里渐渐生根发芽,长成大树。后来,赵连翠做的善事也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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