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将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
2016年10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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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琪 

  27日,烟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11年至2015年,烟台市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顺利实施完成,取得明显成效,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保障支撑作用。 
  为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烟台市“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一个前移、两个迈进、三个突破、四个提升、五个率先”发展目标的需要,扎实推进法治烟台建设,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推动全体公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有必要从2016年至2020年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 
  《决议》中提到,要紧扣全市大局,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重点对象,引领带动全社会法治素养普遍提升;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推动烟台特色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教育与实践相结合,提升法治宣传质效和水平;加强组织实施,健全普法责任制和保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和本决议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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