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底城区取消散煤销售点
2016年10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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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份,泰安市印发了《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今年10月31日起,泰城城区一律取消散煤销售点;到今年年底,城区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予以取缔。
  《方案》提出用3年左右的时间,大幅减少散煤使用量,减少煤炭散烧和污染直排,推动各领域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实现全市民用清洁煤炭全覆盖,使全市空气质量明显好转,促进生态泰安建设。
  10月31日起,泰城城区一律取消散煤销售点,试点区域内禁止燃烧劣质散煤。同时,将依法加强煤炭市场监管,规范煤炭经营秩序,加大对煤炭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与管理力度,定期开展煤炭质量抽检,严格控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散煤直接进入流通、使用环节。
  同时,加快供气、供热等清洁能源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满足清洁能源使用需求。加快燃煤锅炉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实施城区小型工业锅炉煤改气、煤改电等环保改造工程,到2016年年底,改造工程全部完成,城区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予以取缔,全面禁止新建20吨以下燃煤锅炉。加强城区民用散煤、商业活动使用散煤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炊事散煤清洁化治理,逐步实现电、气等清洁能源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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