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降温,不会提前供热
往年看天供热,需气温连续5天低于5℃
2016年11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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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31日讯(记者 赵波 吕璐) 10月31日,记者从青岛能源集团获悉,能源集团所属的供热企业已经完成冷态运行工作,在冷态运行期间,完成了供热设备、管网的排气和调试工作,目前热企已经具备点火条件。
  冷态运行是供热前的最后一项准备工作,结束冷态运行意味着具备了点火条件。青岛能源集团工作人员介绍,集团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供热点火时间,由冷态运行转为热态运行,把暖流陆续送进用户家中。目前热企用于今冬供热的燃料已经储备充足,具备供热点火条件。
  按照之前看天供热的惯例,如果不到供热期,但气温连续5天低于5℃,热企将提前供热。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规定,青岛市供热时间为每年的11月16日至次年的4月5日,正式供热开始前需要提前5天进行试供热,即每年的11月11日供热行业必须启动热态运行。近年来,为切实做好冬季供热保障工作,青岛市实行看天供热,根据天气变化对启动冬季供热的时间进行调整。最近三年的热态运行启动时间分别为11月8日、11月9日和11月7日。
  根据气象数据,青岛市在10月下旬到11月初常有一次气温突降,但通常短时间内气温即会回升,如2012年,2014年和2015年。根据天气预报,本轮降温过程将持续两天,气温将于11月2日回升至最高气温13℃,至11月4日预计最高气温将回升到18℃。由于供热系统涉及热源、管网、换热站和用户终端,系统复杂且庞大,启动后系统连续运行,各种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也将持续,因此,应对短时间降温不宜考虑城市集中供热。
  “我们要求热企在每年的11月3日必须具备点火条件,具体点火时间由各企业自主决定,但是一旦气温长时间处于低温条件,热企应该根据人体的舒适度及时供暖。”青岛市供热办的工作人员介绍,进入11月后,气温将逐步降低,目前,青岛市供热企业正全力以赴做好煤炭储备、充水试压、服务渠道等各项准备工作,随时准备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启动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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