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开展集中整治剑指代步车
□全市今年共发生涉及“代步车”类交通事故六千余起□已致百余人死亡,三千多人受伤,整治将分三个阶段进行
2016年11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10月31日讯(记者 刘光斌) 10月31日,记者从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官网获悉,今年以来,全市共发生涉及“代步车”类车辆交通事故6000余起,致100余人死亡,3000多人受伤。
  淄博交警支队近日于其官网上发布了“致代步车驾驶人的一封信”,明确指出部分代步车已超出了非机动车界定的标准,属于机动车范畴。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在景区、厂区等特定区域内行驶,绝大多数不符合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不能办理牌照,依法不准上路行驶。
  据了解,大部分代步车技术性能差、安全稳定性差,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很可能车毁人亡。且用代步车拉客、载货营运的驾驶人,因为车辆无法购买保险,如果造成人员伤亡,经济赔偿也十分巨大。很多代步车驾驶人并未熟知交通安全法规,未经过驾驶技能培训并取得驾驶证,闯红灯、抢道、逆行、随意停车等违法行为多发,致使其引发的交通事故多发。据统计,今年以来,淄博共发生涉及此类车辆的交通事故6000余起,致100余人死亡,3000多人受伤。
  近日,淄博正式决定对三轮、四轮代步车非法生产、销售、营运等行为分三个阶段进行集中整治。首先,全面清理非法代步车的生产、销售和营运。今年12月1日起,对客运场站、家具建材市场、建筑工地等地,严查严处代步车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其次,2017年3月1日各区县划定禁行区域,教育劝导车主自觉停用代步车。凡是驾车上路行驶的一律登记造册;再次,明年6月1日起,对在禁行区域内通行的代步车依法严厉查处,在全市城区内逐步消除代步车非法行为。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