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枣庄10月31日讯(见习记者 秦政) 近日,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公布2016年第三季度全省大气质量排名,枣庄位列全省第十位,同时枣庄也是同比改善幅度最大的城市。
据了解,此次排名通过对17城市“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重污染天数、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六个方面进行综合对比,最终获得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第三季度中,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最好的城市是威海市,为2.79;最差的城市是淄博市,为6.38;同比改善幅度最大的城市是枣庄市,为19.3%。在第三季度中,全省17市均未出现重污染天气,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最多的是枣庄、东营和德州市,为1天。
此外,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对2016年第三季度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进行了清算。其中,枣庄共获得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5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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